发布日期:2016-12-03信息来源: 涿鹿县交警队点击: 次我要评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保障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创建全国园林县城文件精神,加强查处违法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城区行车秩序,解决通行车辆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塞的问题。在我县设立电子警察抓拍设备8套,于12月20日投入使用,现公告如下:
一、城区轩辕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西口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1处;
二、城区轩辕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北口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1处;
三、城区人民中街邮政银行违停抓拍电子警察1处;
四、城区人民北街与苑府路交叉口东口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1处;
五、城区人民北街与隆都路交叉口南口、东口设违停抓拍电子警察2处;
六、南外环与东环路南延段交叉口东、西方向设置闯禁行违法抓拍电子警察设备1套;
七、西外环与轩辕路交叉口设置闯红灯抓拍电子警察1套;
八、涿下公路342省道22KM加900M(高堡路段)测速抓拍电子警察现移至涿下公路342省道23KM加600M处
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12月2日
上一篇:本地资讯 涿鹿县统计局巡察公告
下一篇:文明出行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