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但仍有少数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近日,涿鹿公安依法查处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案例一:2022年5月20日,保岱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快递站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政府防疫管理要求设立1米防护线,并未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安全。保岱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快递站经营者陈某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决定。案例二:2022年5月18日,卧佛寺派出所在巡查中发现某餐厅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政府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要求,未对到其餐厅就餐顾客进行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身份信息登记等防控措施,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安全。卧佛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餐厅经营者任某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决定。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积极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对于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涿鹿公安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