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07-01信息来源: 涿鹿教科局点击: 次我要评论()
区教育分局、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全县各中学、小学、幼儿园暑假自 2014 年 7 月 21 日起至 8月 31 日止,9 月 1 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暑假自 2014 年 7 月23 日起至 8 月 24 日止,8 月 25 日正式上课。
二、中、小学要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期末复习、考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认真填写《学籍档案》 、 《义务教育档案》等有关内容。 三、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
暑假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暑假时间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教师租用校外场地举办各种名义的有偿补习班组织学生变相补课。 学校布置假期作业要适量, 要根据教学内容要求, 考虑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效果,做到有检查、有讲评、有总结。普通高中补课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真正发挥好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季节特点向他们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及生活常识教育。 寄宿制学校要认真使用接送卡,同时加强门卫工作。节假日学生离返校,学校告知家长要亲自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有运营手续和相关的资质,严禁超载接送学生,学校要把相关的要求以文字的形式告知家长, 学校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相关的协议,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严禁学生到野外游泳;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到林区郊游野炊;提醒学生不要到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地方活动, 同时向学生家长做好相关安全宣传工作。暑假期间应告知家长严格监护子女安全,确保学生安全快乐的度过暑假。
五、假期培训学习。教科局将有计划组织教师假期培训工作。教师合理安排假期,适当安排业务学习。学校有计划的安排教师提前备课,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做好学生暑假家访工作。
六、严格假期值班制度。要安排好学校值班,领导带班。
加强门卫和巡逻,对于财务室、库房、器械室等要害部门更要注意防卫。 对贵重仪器、 乐器和易燃、 易爆物品, 要进行安全检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暑假值班表(包括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地点),务于 2014 年 7月 10 日前报教科局办公室和教育股。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寒假起止时间拟定为2015年1月 21 日放假,3 月 1 日正式上课,请据此安排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