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6-02信息来源: 涿鹿政府网点击: 次我要评论()
涿政办字〔2015〕21号
南山区公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政府人道邻域的助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张政办函〔2015〕28号)精神,县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博爱一日捐” 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募捐范围及用途
全县“博爱一日捐”活动从2015年5月1日开始,7月30日结束。
(一)活动的主题:“捐出您一天收入,奉献您一份真情”
(二)募捐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涿部队,省、市驻涿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募捐用途:全县“博爱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除上交市红十字会任务指标外,将全部用于建立大病医疗救助金和救灾等红十字社会救助金。对全县范围内患大病的特困家庭进行医疗救助;为受灾群众提供粮食、衣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救助城乡特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
二、活动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本着为贫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活动抓紧抓好。全体党员、团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引导公益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贫困群众奉献一份爱心。
(二)“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采取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涿单位和民营企业的捐助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动员发动和组织实施。
(三)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现代公益理念,增强群众的社会责任感,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捐赠热情,提升爱心奉献行为的社会知名度和荣誉度,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募捐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解囊,共襄善举。
(五)县红十字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接收全县“博爱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并出具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捐款票据。县红十字会要建立募捐专账,提高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措施,确保本年度募捐工作取得实施。募捐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各部门捐款情况进行表彰。我县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博爱一日捐”活动督导组织,加强对募捐工作的督导检查。县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募捐活动进度,市红十字会要在系统网站随时公布捐款情况,推动募捐活动顺利进行。
三、其他事宜
全县捐款接收单位:县红十字会;地址:涿鹿镇轩辕路24号(住建局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6521236 6521228
附件:“博爱一日捐”任务分配表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