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3信息来源: 法治日报点击: 次我要评论()
近日,山东聊城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猥亵儿童案。2022年4月4日至7月1日,保姆张某某在照看男婴期间,多次对男婴进行猥亵。随后,因涉嫌犯强制猥亵罪,张某某被刑事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某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看护、教育等相关的职业。
近年来,部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同时,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明确了“从业禁止”的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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