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07信息来源: 涿鹿交警点击: 次我要评论()
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设置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有效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批准,我县在部分路段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一、测速类设备
区间测速:均为双向测速,限速值为: 60公里/小时。
1. G109 涿鹿县野场村至王家窑村路段 全长:4km;
2. G109 涿鹿县小斜阳村至岔道村路段 全长:5.7km;
3. G109 涿鹿县青杨树村至辛店村路段 全长:6.9km;
二、非测速类设备
以下设施将对违反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 G239 涿鹿县东孤山村口;
2. X456 涿鹿县长疃村口;
上述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将于2024年2月23日0时正式启用,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涿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7日